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么區(qū)別
1、性質與功能
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,并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。它主要證明的是購房者對房屋的所有權。而不動產證,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,證明了不動產權利人是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的物權的權利人。
2、內容
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人、共有情況、房屋坐落、登記時間、房屋性質、規(guī)劃用途、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等信息。而不動產權證在房產證的基礎上增加了鐳射區(qū)、不動產單元號、適用期限等內容。
3、監(jiān)制機關與版本
房產證的監(jiān)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(或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的建設部)。而不動產權證的監(jiān)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。此外,房產證只有一個版本,而不動產證書有兩個版本,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。
4、其他特性
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,具有防輻射標簽,而房產證沒有。在辦理證書時,不動產證只需一次測繪和制證成本費,而房產證需要按照土地面積、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、繳納兩次測繪費用,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。
不動產權證的辦理流程
1、預約
申請人登錄不動產登記中心網站提出預約申請。
2、提交申請材料
在預約的時間,申請人前往預約的受理點取號后,在業(yè)務受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。這些材料包括《某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》、當事人的身份證明、不動產權屬證書(已有土地使用證)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、《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、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》、《竣工驗收備案證書》、經審查的不動產權籍調查結果(包括不動產權籍調查表、界址點坐標成果表、不動產測量報告、宗地圖、查丈表、墻界表、房產分層分戶平面圖等)、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以及其他必要材料。
3、受理與初審
受理人員查驗登記范圍、申請主體和申請材料,符合受理條件的,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憑證;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。
4、審查
審查人員按照法律、法規(guī)等規(guī)定進行審查,符合登記條件的,予以登記;不符合登記條件的,不予登記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審查過程中,如有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證明,會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。
5、登本
符合登記條件的,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本。
6、領取結果
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辦理結果,即不動產權證書。
房產證和土地證合并了嗎
房產證和土地證已經合并了。
合并后的證件統(tǒng)稱為不動產登記證。這一合并標志著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統(tǒng)一,使得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。這一變化有助于簡化房產交易和登記過程,提高了效率。